西藏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召开换届会议
11月22日,西藏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召开换届工作会议,推选产生了15名自治区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同志当选为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并讲话,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第三届法官遴选委会常务副主任柯磊同志到会指导并发表致辞,城关区法院副院长、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尼玛次仁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第二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西藏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2次法官入额遴选集中审议工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区法官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新一届法官遴选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和法官队伍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道德标准“三统一”,共同完善法官遴选工作机制,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真正遴选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为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西藏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好遴选工作政治关。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诚尽责、依法履职,确保法官遴选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落地。
二要坚持专业的高水准,把好遴选工作专业关。新一届委员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的职业优势、学识优势、经验优势,依法公正履行好遴选工作职责。要突出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秉承专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认真执行遴选委员会章程和各项制度要求,真正让政治标准过硬、业务水平较高、司法经验丰富、法律监督能力强的法官进入员额。
三要坚持自身的高要求,把好遴选工作纪律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狠抓业务学习,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把自身建设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新本领;要进一步优化遴选程序,使整个过程更加科学合理、透明高效;要加强内部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为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