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高法院召开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工作推进会。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是十届区党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标志性政治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区高法院和拉萨、山南两级法院党组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的全局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两年来,各级法院党组工作谋划推动有力,矛盾纠纷化解卓有成效,汇报沟通及时充分,宣传广泛深入,特别是拉萨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南北山绿化工程案件261件,已结案件250件,调解、确认调解、撤诉案件占88.56%,案件执行完毕率达96.20%,大量矛盾纠纷在诉讼当中得到妥善化解,较好解决制约工程项目推进的卡点堵点问题,有力保障了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周期长、投资大、群众参与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把握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对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以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责任与当担,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定力和坚韧,全力护航这项政治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造林参与方权益平等保护关系和公正与效率关系,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做好绿化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风险防范、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利民为民司法举措,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依法调处绿化工程引发的劳动争议、工资报酬、工伤、保险等民事、行政案件,及时兑现农牧民群众劳动报酬,让群众在绿色发展中得实惠、见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把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专班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总结审理绿化纠纷案件经验。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体系,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重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条例和拉萨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山南市城乡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以及造林企业、务工人员旁听绿化纠纷案件庭审,编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造林企业和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为绿化领域矛盾纠纷调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听取了拉萨、山南法院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撑和服务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意见》。区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主持会议,区高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拉萨、山南两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