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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工作要求 努力提高法院系统工作整体水平 以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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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区高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28 12:30:41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区法院工作,今年9月,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到区高级法院调研,充分肯定全区法院取得的工作成效,从理论武装、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安排部署全区法院下一步工作,对于做好全区法院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今年以来,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区高级法院党组班子团结带领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现代化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高级法院党组确定的“聚焦一个大局抓牢七项重点”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结民商事案件32630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55%,同比上升1.75个百分点;审结行政案件175件,一审服判息诉率52.44%,同比上升9.58个百分点;新收执行案件24476件,执结21150件,首次执行案件中,执行完毕结案6804件,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5.91天,同比缩短2.57天;管辖、国家赔偿类案件995件;全区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2336件,10288件成功调解在诉前,调解成功率83.4%;全区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稳中有升,司法审判工作稳中有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工作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大力推进“聚焦一个大局抓牢七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前列、作表率。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但首先是政治机关。全区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六个必学”,坚持“从政治上看”与“从法治上办”有机统一,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办理案件,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努力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最高法院党组工作要求到哪里,我们的工作落实就跟进到哪里。提高各级法院领导班子“七项本领”,严格落实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责任、审委会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法官和合议庭的裁判责任,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指导,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在锚定“四件大事”服务保障“四个创建”上走前列、作表率。全力服务保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震慑、预防、教育功能,深化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刻认识深化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用好诉源治理“三个抓手”,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努力将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基层治理架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三不”,讲好西藏法院“五个故事”,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全力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深入贯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区党委政法委《全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四个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高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小企业矛盾纠纷在线诉调机制合作备忘录》《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等,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助推打造具有西藏特点、边疆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案件审限管理,细化并严格落实案件延长、中止审限程序和范围,切实解决涉企案件诉讼和纠纷化解周期长的问题。注重研判多发高发类案件成因,主动与政府及其部门沟通,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能力,提升金融司法保障水平,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落实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依法适用刑事制裁、损害赔偿、修复补偿、公开道歉等责任承担方式,服务国土绿化重大工程,全力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和“两江四河”流域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更好保障各族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加大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妥善化解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以及涉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民事案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确保环境保护司法理念在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中得到统一贯彻落实。持续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的直观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充分发挥33个边境法庭、法官工作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边境犯罪,妥善处理边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大边贸市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依法保障部队和国防建设,大力推进“送法进军营”活动常态化,主动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融入军地基层党组织“五共五固”结对共建,助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力助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三、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走前列、作表率。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依法妥善审理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相关案件,让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加大涉农民工工资、工伤、抚恤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建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加强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帮信罪等犯罪,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深入推进智慧诉服建设,做实最优窗口工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升诉讼服务品质,降低诉讼成本。

四、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上走前列、作表率。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两高一部《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规范离任人员从业意见》、自治区“十个一律”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和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的司法腐败行为。严格贯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八种能力”的要求,牢固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真正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着力提升各级法院党组“七项本领”,做到“三个立即”,努力建设“三强一优”的西藏法院队伍。坚决落实“阅核”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列席会议、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增进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来源:区高法院
责任编辑:曹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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