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那县人民法院于卡达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意识,创新为民司法举措,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2022年6月13日下午,错那县人民法院在卡达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次某某、索某某盗窃一案,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朗杰审理案件并以案释法,该乡5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庭审旁听。
当天下午14点,随着庄严法槌落下,庭审现场正式开始。审理查明,2018年秋天,被告人次某某在错那县卡达乡小学工地上打工时看见了放在工地上的2卷塑胶地板,就跟被告人索某某提议一起到工地上偷拿塑胶地板,经被告人索某某的同意,当天晚上大概凌晨1点左右,二被告人到卡达乡小学工地上,前后两次盗走了放在该工地上的2卷塑胶地板据为己有。经认定二被告人盗去的2卷塑胶地板价值人民币3400元。法院针对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进行了充分考虑和认真分析后当庭对二被告人做出了有罪判决。
案件经过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未提出意见,认罪、悔罪、服判。法庭重点对盗窃犯罪的性质含义、构成要件、社会影响、刑罚规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教育和提醒广大群众对犯罪行为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辖区内人身财产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告诫不法分子不要以身试法,不要对犯罪行为存在侥幸心理,偷鸡摸狗并非小事,只要触犯法律就必将吞下法律制裁的苦果。
错那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审现场搬到基层审理的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看得见、听得着地去了解法律,广泛接近司法、参与司法、见证司法,切实感受公正司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