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围绕“六个聚焦” 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20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遵循《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围绕党的建设、维护稳定、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廉洁司法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聚焦最高政治原则,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治藏方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抓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2个方面9项16个问题,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聚焦理想信念,强化科学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警大会、党支部学习和专题党课、集中研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政法工作、西藏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班子成员领学促学,做到与审判工作实践、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聚焦“三个作用”,强化党建质量。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组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真正发挥“把方向、管大事、保落实”领导作用。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八星党支部”创建、“三包五带五促”、社区党建活动扎实推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审判执行、维护稳定、疫情防控、驻村和结对帮扶、普法宣传等一线担当作为、勇于奉献,展示共产党员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运用好组织生活这个重要载体,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规范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2次,5名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96人(次)。
聚焦廉洁司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突出位置,召开两级法院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廉政党课视频会议3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4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自查清理纠治工作,认真清退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资金;推动2019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和区高院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干警党章党纪党规教育,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强化震慑,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制度,构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院庭长、法官等各类人员的权责界限,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法官及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聚焦国家安全,全力维护稳定。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毫不动摇,树牢“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煽动分裂国家、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侵害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净化社会环境;全力以赴做好维稳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聚焦履职担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3次听取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抓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担当意识,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监督,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审判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和刑事裁判文书专项评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四风”和管党治党不严不实、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进行问责,提醒谈话5人,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主动接受派驻监督,针对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反馈6项问题,认真整改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