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达孜区法院法院指派法制副校长任裕芬同志前往达孜区中心小学,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积极开展《宪法》、《环境保护法》宣传讲座。
本次讲座运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从引出问题什么是宪法入手,突出讲解宪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宣讲《环境保护法》,具体讲解白色垃圾的概念和危害,号召同学们抵制白色垃圾,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治意识观,确保环境安全和健康成长。
此次参加宣讲的同学近100人。课后,还为学生们发放了近100套习题本和铅笔,进一步鼓励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通过宣讲,让学生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培养了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达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