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萨迦县人民法院在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旺某合同诈骗罪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案情介绍:2018年4月4日,被告人旺某从被害人加某处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长安北汽牌面包车,当日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被告人旺某于2018年10月10日之前将购车款6万元支付给被害人加某。不久,被告人旺某把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于他人,被告人旺某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向被害人加某支付购车款6万元,被害人多次联系、寻找被告人无果后,感觉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庭审情况:案件审理阶段,合议庭依法审查了被告人旺某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并根据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被告人旺某社会调查意见、被告人旺某最后陈述等,综合犯罪事实和相关情节,法官当庭进行宣判,最终被告人旺某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萨迦法院次仁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