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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法院首次使用综合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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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都中院辛欢 江达法院仁青土邓  发布时间:2019-09-09 18:45: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达县人民法院首次使用综合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现代数据传输技术和4G单兵执法记录仪,通过实时音像传输,实现远程指挥,顺利执结一起拒不履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了拖欠的46799元装修费。

据了解,2018年8月29日申请执行人安某与被执行人齐某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全部完成后,被执行人齐某未支付装修费46799元。申请执行人安某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于2019年3月10日一次性支付欠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安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江达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躲避执行。江达县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齐某采取突击执行。因该案执行现场地理位置复杂,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该院主管及分管领导坐镇综合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远程指挥。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依法宣读查封酒吧执行决定、释明执行依据,通过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和强调不履行还款义务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昌都中院辛欢 江达法院仁青土邓)

 
责任编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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