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边坝县法院尼木乡中心人民法庭以推进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为重点,快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原告布某诉称:2017年8月中旬将自己拥有的一辆小轿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四某。当时双方约定,被告四某在2018年1月份将购买车辆款全部付清,但目前为止被告四某只支付了1万元,余款迟迟不肯支付。遂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四某履行余款3万元。
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轮驻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于8月1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该院轮驻法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向当事人讲解该院历年来审结的类似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被告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人。经过轮驻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被告四某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的车款协议。
通过此次调解,该院乡镇法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边坝法院 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