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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157根虫草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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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翔云  发布时间:2019-07-17 18:34:13 打印 字号: | |

巴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次某诉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次某于2019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受理案件后,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实现,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索某家中做释法析理工作,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索某以157根冬虫夏草予以抵债,最终本案得以化解,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尊严,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巴青县法院龙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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