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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日喀则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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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喀则市中院  发布时间:2018-01-27 15:32:3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月14日,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世蓉在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现将报告摘要刊发。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3件,审执结2088件,受案数、结案数同比上升20.93%、21.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9%,同比上升1.19%。市中院受理二审案件72件,同比下降11.11%,基层法院服判息诉率提高11.11%。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履行维稳首要职责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维护大局稳定,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感。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8件361人,审结213件332人,受案数、结案数同比上升22.58%、28.3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65%,同比上升8.86%。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7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判处缓刑、拘役等刑罚。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措施,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对1名被告人当庭宣告无罪。

审结煽动分裂国家罪2件;审结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案件143件;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6件,依法对一起性侵孕妇案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刑罚;审结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5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1件,其中妨害公务罪、赌博罪、涉毒涉黄类犯罪占67.74%,高效审结了一起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国家公职人员赌博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大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审结非法采矿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

(二)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立足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处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进程中发生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471件,审结1308件,受案数、结案数同比上升16.01%、16.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62%,同比上升1.12%;结案标的10074万余元。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24件,调撤率达83.66%,同比上升2.15%。

落实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受理并审结1件行政案件。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结合审判实际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0条,被采纳36条。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有力推进诚信日喀则建设

扎实开展“飓风”执行专项活动,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健全完善并积极实施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有效提升执行效果和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610件,执结553件,受案数、执结数同比上升32.61%、31.67%;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9.64%,同比上升2.26%;执结标的5466万余元。自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受理执行案件381件,执结324件,执结标的3478万余元。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借助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300余起案件查询到可供执行车辆70余辆,存款400余万元,实现了执行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科技的根本转变,极大提高了执行质效。及时将转移、隐匿财产及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全市法院利用网络、公共场所LED显示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人次,限制80余人次购买机票、动车及高铁票,将30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社会关注度高、涉群体性的农行日喀则分行系列搬迁案件的14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履行了义务;对7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集中兑现执行款600余万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有效助推社会治理

强化维稳安保。全市法院共投入维稳警力1.3万余人次、车辆4800余台次,投入维稳经费230万余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百件。

推进强基惠民和定点扶贫。全市法院选派137名优秀干警驻村,自行筹集办实事经费83万余元,协调落实惠民项目13个、资金340余万元,为民办实事249件,惠及农牧民群众9700余人。339名党员干警与588户2341人开展“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帮助贫困户谋脱贫出路,兑现帮扶资金68万余元,真正把党中央的关心关怀送到基层群众的心坎上。

加强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及执行信息公开,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606条、裁判文书1206篇、执行信息95条,庭审依法公开率100%,网络庭审直播项目已建成,近期将投入使用。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1832件,当场登记立案率100%,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40件次。及时处理来信和接待当事人咨询7297人次。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热线接待群众840余人次。车载法庭行驶里程6.2万余公里,投入经费120万余元,巡回审理案件358件,宣传法律100余场次。

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成立特邀调解组织43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36人;指导民间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14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7件。陪审员参审案件154件。

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培养群众的法治信仰,着力优化法治环境。全市法院共开展法制宣传47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投入经费80万余元。

三、坚持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意识和思路,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为抓手,围绕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从严管党治党不力三个方面的问题,狠抓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查找和整改。

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引导干警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奉献意识、红线意识,甘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成立读书会,开展读书活动。

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司法巡查与审务督查效能。组织开展司法巡查工作2次,巡查9个县(区)法院,发现问题17项,下发通报11份。

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提升司法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讲师团赴藏视频授课、“每月一讲”视频讲座,邀请对口援助法院专家型法官赴藏辅导,组织近30名干警赴上海、山东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党校、上级法院培训等,共培训干警1800余人次,其中,对口援助法院开展现场及视频培训950余人次。

两级法院共有14个集体、28个个人荣获表彰和奖励。

四、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

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作为破除制约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提升内生动力、促进公平正义的“两轮”“两翼”,作为增强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抓手,充分学习借鉴内地和区内法院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以改革提高审判质效,以改革需求引领信息化发展,以信息化建设为改革和审判提供科技支撑,努力破解工作难题,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完成了首批法官入额、法官等级套改、按期晋升、人员分类定岗、遴选等工作,两级法院从原来的211名法官中首批遴选154名法官入额。二是完成了审判团队组建工作,两级法院组建审判团队近70个,基本建立了民事、刑事、立案法官专业会议制度,现代的、科学的审判组织架构基本建成。三是制定出台或正在制定出台分案、权力清单、审委会和合议庭等工作制度。四是坚持入额必办案,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院、庭长办案369件。五是完成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绩效工资预发工作。六是积极为人、财、物省级统管和内设机构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桑珠孜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七是立案登记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繁简分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措施在探索中不断推进,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与改革前相比,法官人数减少了27%,人均办案数增加了30%左右,结案数增加了40%左右。

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效的作用明显。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8大硬件系统、32项软件系统及五大公开平台,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全市法院季度均衡结案率保持在全区法院前列。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广泛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广泛接受来自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360人次,座谈交流40余次。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司法公开信息、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等,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市法院通过传统媒体及网络媒体共报道1841次。
责任编辑:西藏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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